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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讲故事,一个半真实半虚假的故事。故事的主角有我,有曾经的爱人,有闺蜜阿贱,还有一座我心中的城。
我读高三那年17岁,像很多美术生那样,离开家去学画。我没有跟着佟周去沈阳,而是去了皇城根。
去京城的原因一个是为了逃开一些人,另一个是为了梦想。
在那里我遇到了王士月,他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之一,我的爱人。
士月小我一岁,却生的眉目成熟,看起来他像大我很多。他是个典型的高干子弟,与生俱来的优越感,骄傲的理所应当。现在回想起来他真是个值得嫁的人,家世优厚,一表人才。只是当时年少,没有这些世俗功利的心态,爱的就是他这个人,跟他身家没有一分钱关系。
在我与士月交往不久之后,我的闺蜜阿贱也到了京城。阿贱人如其名,又娘又贱!
阿贱通知我去接站,士月一副以为情敌降临的表情,如今仍是记忆犹新。士月死活要陪着我一起去接站,当他看到阿贱一步三摇风姿绰约的走出来时,顿时觉得来陪我接站是多余了。阿贱个性奔放,每次见面总是要拥抱贴面以示亲密。在看到士月之后,一把推开我扑向士月。士月被阿贱吓的不轻,震惊状态下被阿贱搂在怀里蹭了又蹭。
阿贱租住的房子是我和士月找的,就在我租的小屋楼下。阿贱对此非常不满,表示可以与我合租,减小开支。无奈我有室友,人家姑娘是不会愿意跟一个爷们同住的。不管阿贱娘到什么地步,他是雄性动物这个事实不容忽视。阿贱到来之后的日子,是我最快乐开心的日子,有人陪我逛街臭贫,有人陪着我大街小巷的找老电影。
大概是过的太快乐,我忽略了士月,我们开始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。士月从小被人顺从管了,个性强硬,而我倔起来像头驴,两个人一吵架就会天翻地覆,甚至于后来大打出手也不是稀罕事。
彼时阿贱在京城找到了他的春天,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,我每次见到他,他身边的人都不同。阿贱
我来说一下阿贱,在这个外貌当道的时代,他无疑会因为他这身皮相活的分外自在。准确点说,那叫英俊。不是什么形容偶像小生的帅气,而是真正配得上英俊这个词,天生一把磁性沉稳的嗓音。不过这不适合他。平时他会掐着嗓子尖声细气的说话,走起路来风姿绰约。最常说的是“老娘天生丽质!”阿贱就是这么个以娘为傲的男人。
咳咳……没写完没写完,改日再续改日再续……








